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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许可批件: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 定义、灭菌流程,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办理
本文适用于不耐湿、不耐高温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灭菌的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
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在60℃下,用过氧化氢气体进行灭菌,并用等离子分解残留过氧化氢的装置。
灭菌程序
1、概述
1.1灭菌器应根据灭菌对象设置相应的灭菌程序,至少具有对医疗器械的表面、管腔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
1.2灭菌程序包括准备期、灭菌期和解析期三个阶段,可重复交叉。
1.2灭菌程序包括准备期、灭菌期和解析期三个阶段,可重复交叉。
2、准备期
2.1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 Pa。
2.2灭菌舱内壁温度在准备期结束时应不小于45℃。
2.3若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人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人功率实测误差应在士10%范围内。
2.4若有提纯,提纯后过氧化氢浓度和剂量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误差应在士5%范围内。
2.5灭菌物品过湿时应报警。
3、灭菌期
3.1灭菌舱内璧温度应不大于60℃;设备设定最低温度的灭菌效果应经过验证。
3.2灭菌期维持时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
3.3灭菌压力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3.4灭菌期过氧化氢浓度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3.5宜对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4、解析期
4.1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 Pa。
4.2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人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人功率实测误差应在士10%范围内。
4.3解析期结束后,灭菌负载的过氧化氢残留值应不超过30 mg/kg.H₂O。
2.1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 Pa。
2.2灭菌舱内壁温度在准备期结束时应不小于45℃。
2.3若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人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人功率实测误差应在士10%范围内。
2.4若有提纯,提纯后过氧化氢浓度和剂量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误差应在士5%范围内。
2.5灭菌物品过湿时应报警。
3、灭菌期
3.1灭菌舱内璧温度应不大于60℃;设备设定最低温度的灭菌效果应经过验证。
3.2灭菌期维持时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
3.3灭菌压力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3.4灭菌期过氧化氢浓度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3.5宜对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4、解析期
4.1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 Pa。
4.2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人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人功率实测误差应在士10%范围内。
4.3解析期结束后,灭菌负载的过氧化氢残留值应不超过30 mg/kg.H₂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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