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水产品检测、消毒产品备案检测、洁净室第三方检测、消毒器械备案检测的申请、办理机构在线咨询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10年专业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水产品检测、消毒产品备案检测、洁净室第三方检测、消毒器械备案检测的申请、办理机构
24小时服务热线:
15221759315
4006-010-725
化学处理剂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最新动态
热点文章
HOME 首页 > 化学处理剂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絮(助)凝剂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 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办理,聚氯化铝产品检验规则要求

涉水批件: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办理,聚氯化铝产品检验规则要求

文章录入:卫生安全检测评价网   文章来源:卫生安全检测评价网   添加时间:2022-8-31
1.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其中氧化铝(Al2O3)、盐基度、铁(Fe)、水不溶物.pH值应逐批检验。
2.若需判定每批聚氯化铝的混凝性能,参见附录A。
3.每批产品液体应不超过200t,固体应不超过60t。
4.按GB/T 6678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
5.液体产品采样时,应将采样器深入桶内,从上、中、下部位采样量不少于100 mL。将所采样品混匀,从中取出约800 mL,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6.贮罐装运的液体产品采样时,应用采样器从罐的上、中、下部位采样。每个部位采样量不少于250 mL.将所采样品混匀,取出约800mL,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7.固体产品采样时,应将采样器垂直插人到袋深的四分之三处采样,每袋所采样品不少于100g。将所采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500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8.在密封的样品瓶上粘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保存3个月备查。
9.按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判定。
10.检验结果中如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核验。核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想了解更多的关于涉水批件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