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水产品检测、消毒产品备案检测、洁净室第三方检测、消毒器械备案检测的申请、办理机构在线咨询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10年专业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水产品检测、消毒产品备案检测、洁净室第三方检测、消毒器械备案检测的申请、办理机构
24小时服务热线:
15221759315
4006-010-725
防护材料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最新动态
热点文章
HOME 首页 > 防护材料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环氧树脂涂料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 环氧树脂涂料: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聚氨酯涉水产品许可证批件

涉水批件:环氧树脂涂料: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聚氨酯涉水产品许可证批件

文章录入:卫生安全检测评价网   文章来源:卫生安全检测评价网   添加时间:2022-7-4
作为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的环氧树脂涂料、聚酯涂料(含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涂料、聚氨酯涂料的生产厂家应取得涉及饮用水安全卫生许可证批件,且获得CMA资质的第三方涉水检测机构出具的涉水检测报告。

一、 出厂检验

1 产品须经公司质检部门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2 出厂检验项目

外观、粒径、不挥发份含量、胶化时间、漆膜柔韧性、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漆膜耐冲击。

二、 型式检验

2.1 产品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时

b)原材料来源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2.2 组批与抽样

以同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检验批次,最大批量不超过1500kg。抽样按GB/T3186的规定执行。最终抽样不得少于1000.0g。

2.3 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允许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两倍量抽样进行复验,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三、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3.1标志

1) 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有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

b)公司名称、地址、电话∶

c)生产日期;

d)保质期∶

e)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2) 产品运输包装上应有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

b)厂名、厂址、电话∶

c)生产日期∶

d)保质期∶

e)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f)"怕晒"、"怕雨"等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

3.2 标签

产品合格证上应有以下内容∶

a)检验员代号∶

b)检验合格印章∶

c)检验日期∶

3.3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上应有以下内容∶

a)产品简介∶

b)应用范围∶

c)注意事项;:

d)施工方法

e)安全措施。

四、包装、运输、贮存

4.1 包装

包装∶按照GB/T 13491中二级包装的规定进行。

4.2 运输

产品在装卸时应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损坏包装∶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最高叠放4层。

4.3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隔绝火源、远离热源的库房内,温度27℃以下,最高叠放4层∶有效贮存期为12个月,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指标进行检验,如结果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仍可使用。
想了解更多的关于涉水批件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