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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材料:《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健康证办理须由单位申请

文章录入:卫生安全检测评价网   文章来源:中国江苏网   添加时间:2020-8-24
用人单位在网上完成申请和预约,健康检查合格后自动生成电子健康证。日前,南京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据悉,该《办法》9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办法》明确了申请主体,办健康证需以用人单位为主体进行申请,告别“个人模式”。用人单位系指注册在南京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南京市食品摊贩公示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备案信息公示卡、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用人单位通过“南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管理平台”或“健康南京”APP提交相关材料然后进行预约申请。填写待体检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选择辖区体检机构和体检时间,经体检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线上预约。健康检查合格后,平台自动生成电子健康证,电子健康证包含数字签名和二维码防伪,与纸质健康证具有同等效力。
《办法》于2020年9月1日实施。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其失信行为将通过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纳入社会信用档案。(通讯员 汪小磊 融媒体记者 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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