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材料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最新动态
热点文章
首页 > 防护材料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环氧树脂涂料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 辽宁沈阳企业申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流程
防护材料:辽宁沈阳企业申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流程
一、公开事项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二、办事流程及标准
1.受理: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事项、审批权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资料;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即时受理。
2.审查: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按级别划分约请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审查,作出初审意见。
3.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制作《送达回执》。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4.送达: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三、办理要件
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生产能力现场审核意见(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现场审核申请表及其所附资料: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表;委托采样申请表;产品材料及配方;与饮用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卫生安全合格证明(卫生许可批件、检验报告等);生产工艺流程及简述;生产厂区、生产场所(车间)及生产设备布局平面图;生产及检验设备清单;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样稿);企业、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及产品彩色照片。)。
3、经认定的涉水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安全检验报告(附:产品采样记录、样品封条、委托检测协议)。
4、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国标、行标或企业标准样稿)。
5、确认的卫生许可批件内容。
6、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及责任人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A座五楼510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责任人:朱庆伟单欣电话:83963911 83962569
想了解更多的关于防护材料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