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剂:《GB28931-202X 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卫生要求》 (报批稿)标准解读
一、标准出台的重要意义
二氧化氯产品有二氧化氯发生器、稳定性二氧化氯溶液、片剂以及固态二氧化氯等不同剂型,广泛应用于生活饮用水、医院污水、城市污水、食品加工、医疗器械、空气等众多领域的杀菌消毒。
GB28931《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卫生要求》于2013年5月1日实施。从2005年开始起草至发布历经8年,其中几个主要指标争议较大,最后经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及验证最终得以实施。GB28931经过几年的实施是否安全有效,技术指标的要求是否合理适用、推荐的消毒作用剂量是否有效,为保证二氧化氯在各种场合下的消毒效果,也为了防止二氧化氯的过量投加,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正确指导企业的生产,所以需要将GB28931重新进行修订。
二、相关的背景情况
国内有关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HJ/T 272-2006 [S], 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法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 20621-2006 [S], 2007化学法复合二氧化氯发生器》,均以化工的角度规定了化学法二氧化氯发生器的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等。本标准与以上两个标准编写的角度不同,技术指标也明显不同,通过参照有关的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咨询了多位有关专家并开会讨论,进行现场调研,对现有的技术指标本着科学、严谨、实用的原则进行修订。
本标准是针对二氧化氯发生器的安全与卫生标准,规定了发生器的消毒效果,检验方法及推荐使用的作用剂量。
三、重要指标的制定依据
1. 标准名称及范围
(1)按照消毒器械类标准格式将标准名称修改为“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卫生要求”。
(2)删除“本标准中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简称发生器”,调整至3.5定义中描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较原标准,对引用标准的版本进行了更新,消毒效果中增加GB 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GB 27948《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3《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49《医疗器械消毒剂通用要求》、GB 30689《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卫生要求》、GB/T 38502《消毒剂实验室杀菌效果检验方法》的文件。
原料要求中增加GB/T 5462工业盐和HG/T 4516工业硫酸氢钠的要求。
删除GB 338 工业用甲醇、GB/T 8269 柠檬酸、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1) 排列顺序调整。
(2)二氧化氯纯度定义修订为:发生器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出口溶液中二氧化氯浓度与所有氯氧化物质浓度总和之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注:所有氯氧化物质浓度总和是指:ClO2、Cl2、ClO2—、ClO3— 浓度之和,单位为mg/L。
由于参照美国有关标准(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Alternative Disinfectants and Oxidants Guidance Manual[S]. EPA 815-R-99-014: 41.)中,采用的是质量比,而非物质的量比。并且征求企业的意见,通常用质量比表示纯度。二氧化氯的制剂标准,以及其他水消毒剂的纯度也常用mg/L表示。
(3)“纯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修订为二氧化氯纯度≥90%的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与技术指标的要求一致。
(4) 删除原标准定义“氯的浓度”和 “氯产量”,按照标准编写要求,标准正文中未涉及这两个定义的内容,所以删除。
4. 标准格式修订
(1)原材料要求
按照消毒器械类标准格式的要求调整。将标准名称内容分别进行具体描述。
(2)删除原标准“名称和型号”内容
按照消毒器械类标准格式的要求删除此部分。
5、技术要求
(1)发生器结构
发生器结构5.1.1增加加热系统,应有消毒剂取样口。因为发生器应有加热系统,才能使原料反应充分,避免更多的杂质产生。消毒剂取样口利于消毒剂随时采样。
(2)氯酸钠法制备二氧化氯的发生器用于饮水消毒的要求:
5.2.8修订为氯酸钠法制备二氧化氯的发生器用于饮水消毒时,应具有气液分离(或称残液分离)功能,对残液进行有效分离,分离出来的氯酸盐等残液可回收利用或适当处置。
原标准为氯酸钠法制备二氧化氯的发生器用于饮水消毒时应配备相关的分离装置,因为有的二氧化氯的发生器气液分离装置是在发生器内部,没有单独的装置。所以修订为应具有气液分离功能,目的是将气相消毒剂与残液进行有效分离,并将分离出来的氯酸盐等残液进行回收利用或适当处置。特别是在发生器开机及运行异常,偏离发生器的技术要求时应具有气液分离(或称残液分离)功能。
(3)技术指标
5.3技术指标的修订是依据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实用性的原则,同时进行现场调查表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标准修订会议各方面专家讨论形成的结果。
其中:产量波动范围:原标准±15%,修订为±10%。
纯度:纯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原标准≥95%,修订为≥90%。。
二氧化氯与氯气的质量比值:二氧化氯与氯混合消毒剂发生器,原标准≥0.9,修订为≥1.0。指标要求主要说明二氧化氯的质量比值。
收率:纯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原标准≥70-75%,修订为≥80-85%。由于纯度和收率理论值相近,所以对两个指标值进行调整。二氧化氯与氯混合消毒剂发生器,原标准≥55-60%,修订为≥60-65%。
指标的修订是依据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实用性的原则,同时进行现场调查表的数据汇总分析及标准修订会议各方面专家讨论形成的结果。
(4)在饮用水消毒时出厂水的指标:
5.3.3修订为在饮用水消毒时, 出厂水的微生物指标、二氧化氯余量、亚氯酸根、氯酸根应满足GB 5749的要求。
标准中是要求二氧化氯出厂水的具体指标,所以将铅(Pb)、汞(Hg)、镉(Cd)、砷(As)删除。
(5)发生器调试稳定后采样量:
5.3.4修订为发生器调试稳定后,每次采样的测试结果,实际产量与额定产量均应符合表1、表2要求。具体的采样要求见8.3.2 ,每小时采样一次,连续采样三次,每次三个样本平行检测。
(6)饮水消毒控制方式及要求
5.4.1修订为当处理水(管道中)的流量恒定时,增加消毒剂投量、流量串级控制的方式。因为在实际运行中,同一水厂待处理的生活饮用水,水的加氯量并不是完全恒定(尤其处理水为地表水时),春秋、夏、冬时节因为水体的水质变化需要的消毒剂投加量并不一样,尤其夏季,一场大雨过后水的水质可能就会发生比较大变化,因此单纯的靠联动,并不能保证处理后的水的消毒剂余量值恒定。
(7)消毒效果的要求
按照消毒器械类标准格式的要求加入此项内容。二氧化氯产品应用于不同用途的消毒,包括水(如饮用水、游泳池水、污水等)、物体表面、餐饮具、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医疗器械、空气的消毒效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5.5.1修订为发生器制备的二氧化氯消毒剂的消毒效果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试验,其作用剂量下的杀灭微生物指标符合应符合杀灭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葡萄球菌和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的要求。通常是指企业生产的发生器在出厂检验进行消毒效果测试时,或者监督检验机构对发生器进行消毒效果评价可参照5.5.1的基本要求进行测试,如果对具体对象的消毒效果评价可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规定,符合5.5.2~5.5.8的要求。
6. 使用范围
书写格式进行修改,二氧化氯产品应用广泛,6.2增加用于其他对象消毒时应有实验依据。
7. 使用方法
由于随着水资源污染程度的日益加重,在实践过程中,原标准推荐的使用浓度,已经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各企业对生活饮用水推荐浓度差异也较大,标准第7章修订为二次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可低于生活饮用水的作用剂量,出厂水消毒剂余量及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医院污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后,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18466的要求。
8. 检验方法:
(1)出厂检验
8.1.2出厂检验项目和结果应符合5.3.1~5.3.2技术指标的要求,删除5.2.1~5.2.6发生器设计、材料制造等要求。因为监督部门主要检验发生器指标是否达到要求,设备的工艺及材料企业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产品最终不能达到要求。
(2)在线监测与控制要求
原标准为发生器用于连续工作的场合,应配置在线监测和连续控制设备,8.4修订为发生器配套的各控制单元应具备接收在线监测信号。具备接收在线监测信号,可实现自动连续运行的功能,并且对不符合设定参数部分具有自动报警停机功能。
发生器用于非连续工作的场合应配置二氧化氯在线监测设备或提供二氧化氯测定方法,与本标准要求一致。
(3)消毒效果的检验方法
按照消毒器械类标准格式的要求加入此项内容。
9、运输、贮存
按照消毒器械类标准格式调整。
10、铭牌和用说明书
按照消毒器械类标准格式调整。
11. 附录B 二氧化氯含量测定方法
参照已修订标准《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要求》修改附录B的内容。
四、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
2018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检验机构的专家和监管人员、医疗机构以及和二氧化氯发生器生产企业征求意见。发函征求意见52份、回函52份,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5份、回函 25份,卫生监督机构4份、回函4份,研究院所2份、回函2份,医疗机构6份、回函6份,相关企业和协会15份、回函15份。
收到意见和建议135条,其中采纳111条、部分采纳4条、经修改后条款变更21条、暂不采纳20条。标准起草组对反馈的意见逐一讨论,并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成报批稿。